1、《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权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
(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此外,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扩展资料:
1、2013年,中国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该司法解释子2013年9月10日起实施。
2、一般来说,中国有关网络诽谤的民事侵权成立,须具备以下两个要件:
(1)要有损害行为。就是指行为人为通过网络传播了有损特定人名誉的文字、图片或语言。
(2)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行为人明知传播内容必然或可能会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却希望和放任结果发生的,为故意。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名誉受到损害的,为过失。
以上来自百度文库
来到正题上,我想大家还没有搞清楚,那个帖子关于合并的结论。
如果那个帖子这样的话,按照我的想法来说
武将,皮肤,秀,将印,会员积分,元宝(通用和绑定),银两,皮肤包,兑换道具,局内道具,抵价卷,战功,功勋,游戏道具箱子。
按照顺序来说吧,
武将 那个帖子说过免费道具不折返还,分析下,免费道具定义是什么我还没搞清楚。但是我只确定一件事,开箱子抽到的武将是算免费道具,因为你是买银两和局内道具免费赠送箱子给你们抽武将和秀,或者其他道具。如不承认,这就违反了规范网络游戏运营的法律。嗯,有一个社区玩家已经写了,这是他的帖子https://club.sanguosha.com/thread-471968-1-1.html。所以你们必须选择一个,舍弃大号没有抽到的阴包雷包和其他抽箱子没开到的武将或者选择小号有开箱子抽到的阴包雷包和其他开箱子抽到的武将。对了,祈福抽到的武将也算哦,因为你们买的是祈福灯。所以就看你们怎么选择。
皮肤不用说了吧,合区时候会叠加。
秀,可能叠加,不过我感觉不可能,毕竟**会得到大量的灵气。
将印和功勋叠加。
会员 虽然没什么用,但是积少成多吧,说不定你会员8直接升级会员9。
元宝 嗯嗯嗯,通用元宝肯定叠加的,不然会得罪很多玩家,毕竟也算是真金白银充值的。绑定元宝那个不好说,尽早做打算吧。
银两 不用说了,这个不叠加的话,不用你们动手,我自已动身去杭州找策划部的鬼才谈人生的意义。
皮肤包这个不太清楚,如果不能叠加的话就开皮肤,反正皮肤会叠加。
兑换道具应该会叠加吧。
局内道具也叠加。如手气卡,换将卡,点将卡,月光宝盒等等其他。
抵价卷,这个我不知道了,没人说。
战功,我不太清楚,如果一个号武将累积20次差80次就百胜,另一个号已经累积87次差 17次就百胜,合区的话应该可以合并胜利次数拿武将百胜吧?哎,我不知道啊,为什么忽略战功?战功爱好者表示强烈的愤怒。
没开的箱子道具不知道能不能叠加呢?
好了,我想说的已经说完了。